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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03.10 11:13:23
| 只看该作者
魅族任
珠海市魅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文件
魅电外发市字[07年度] 057号 签发人:XX
通 知
各地代理商:
为进一步强化、提升魅族品牌优势,整合、统一全国营销方针政策,公司经讨论研究,规定如下:
即日起,魅族所有代理商均不允许代理台电品牌MP3、MP4系列产品,如有此经营状况的代理商,必须在2007年4月01日前按此通知要求,调整相关经营策略,否则,公司将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严格贯彻执行。
珠海市魅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7年03月09日
发: 各代理商
送: 各营销中心/各部门
报:
呈: 黄总
今天订货,说生产线缺料,交不了货,下午就接到了这个通知。人名我隐去,毕竟大家都是做事的,对事不对人。
我敢说,我到现在都没有卖过台电的机器,为何今天发通知,而且恰好在我今天定不到货的1小时以后。对此我非常遗憾!
过年生意不好,但是我依然坚持再卖,调整4GG的价格,我有库存损失,也没有找你们商量价保罗嗦。现在说不出货就不出货,而且下发通知不准卖其他人的货,那么我问你们,我们卖谁的货?
一个店面2w多,员工工资2w多,不算仓库费用,仓库算我自己的房租。我要卖多少台才能保本,卖多少台才能赚点钱。你们为我们算过帐么?
现在魅族一个城市4、5家代理商,本来低出的人就很多,现在还到处炒好卖的货卖,就我们家傻,搞不懂状况!你们这样一抵制,杀价没有钱赚了,我们就没有办法生活了!
官逼民反,兔急伤人
希望你们能明白这个道理!我说的这些话一点也不过分,也没有对你们不敬
我希望你们撤回这样的通知要求,否则我下周也开始炒台电的货来卖了!
3月份赚不到钱,我怎么继续跟你们走下去,迟早被干掉!
[ 本帖最后由 飞翔之吻 于 2007.03.10 11:2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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