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论坛规则 [交易版禁止使用道具卡]
随着IMP3网的发展和交易论坛人气的日益高涨,越来越多的商家和个人来我们论坛进行网上交易,这一方面给商家带来了利润,给玩家带来了便利,同时也产生了网络欺骗等一些问题,影响了交易论坛和网上交易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交易秩序,保障卖家和买家的权益,特制定本交易规则。
一、交易平台声明
1、IMP3网提醒广大网友:网上交易有风险,请大家谨慎行事。
2、IMP3网不对站内商家及网友的经营活动负责,对其中各种不可测事件的发生,本站只能尽最大可能避免其再次发生,对交易所受的各种损失,本站只能表示遗憾和同情。
3、任何商家在本网站上销售的产品,都必须保证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如有违法,商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相关的经济赔偿,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交易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得出现任何欺骗行为。
5、交易版版主不做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 交易相关的基本概念
1、本论坛允许交易的物品是指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任何规范性文件中禁售、限售、限制交换的任何物品,以数码产品为主。
2、本论坛允许发布交易贴的人员包括不违反国家法律的所有IMP3的会员。
3、实体商家定义: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商业经营实体。
4、个人商家定义:不在工商部门注册但相对长期进行网络销售的个人。
5、个人卖家定义:零星出售自用物品的个人。
6、灌水:发布与交易无关的帖子,或以“顶”、数字、简单的符号、字母等字样回复卖贴,以及回复与卖贴无关的言语的行为都认为是灌水。
7、卖家顶贴的定义:卖家除回答买家提问以外的任何回复都认为是顶贴。
8、马甲:IMP3会员除主ID以外的其他副ID都称为马甲。
9、禁止任何商家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销售无品牌厂家正规包装的品牌耳塞/耳机,即:如果您以工包、正品、散包的名义销售品牌耳塞/耳机,却没有该品牌的正规包装,即禁止销售,发生上述销售行为,直接封ID处理。
10、高仿、精仿:仿制原厂产品外形但做工比较好,基本可以和原厂产品媲美,此种产品上如未使用原厂商标的可以在交易论坛销售,如使用了原厂商标(假冒)则禁止销售。
11、假冒:非原厂出品但使用了原厂商标的产品,此类产品严禁在交易论坛销售,一经发现即封ID和删除所有帖子处理。
12、行货:是由厂家或者指定代理商进口,通过自销或代理销售的产品,售后服务有保障。
13、水货:经过走私进来的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销售的产品(香港、欧美等),售后服务一般由销售的商家承担,一些全球联保的产品也可以在国内维修,但一般都需要提供产品销售国的正规发票。
14、翻新:把已经使用过的产品通过维修、换外壳、喷漆等手段重新包装。
三、交易贴发布的具体要求
1、交易帖基本要求:
⑴发帖要使用文明用语,尽量做到规范、准确。
⑵实体商家、个人商家只能开一个卖贴(如因所售商品较多,可以在标题中只标出产品种类),对于卖自用东西的个人卖家可以一物一贴。对于不按照要求开贴的,进行锁贴处理,并警告一次。
⑶交易平台禁止重复发贴,一经发现,将删除多余帖子,并警告一次。
⑷交易论坛禁止使用卡片和道具
⑸所有与交易相关的帖子只能发布在交易论坛,对违反规则发布在其它论坛的商家及网友,发现后由该论坛版主转移到交易论坛,再次发布,封ID处理。
2、交易帖标题要求:
⑴交易贴(包括卖贴和买贴)标题应选择产品的种类(MP3 MP4 PMP MD PDA DV DC 耳机 手机 配件 电脑相关 游戏相关 其它话题),准确标明交易类型(买或卖)、交易的物品名称。
⑵交易贴标题内禁止使用除“,、。!()()[] + - . ~ /”之外的其它标点符号、全角数字、全角英文字母来加重显示标题,一经发现马上锁贴,并记警告一次。
⑶交易贴标题内禁止连续使用2个以上(含2个)重复的字符来加重显示标题,一经发现马上锁贴,并记警告一次。
3、交易贴内容要求:
⑴卖贴内容应该包括:商品名称(品牌;名称;型号,有配件另外说明)、商品图片、商品数量、商品价格、商品介绍、商品成色、商品所在地、交易方式(支付宝;交易中介;当面交易)、联系方式(QQ;手机号;EMAIL;通信地址)、物流方式(平邮;EMS;顺丰;申通)。其中商品名称、商品图片、商品价格、商品介绍、商品成色、交易方式、联系方式为必须填写项。对于缺少项的,版主会先进行提醒,如不改正,进行锁贴处理。
⑵买贴(求购贴)内容应该包括:商品名称(品牌;名称;型号,有配件另外说明)、商品数量、商品成色、交易方式(支付宝;交易中介;当面交易)、联系方式(QQ;手机号;EMAIL;通信地址)、物流方式(平邮;EMS;顺丰;申通)。其中商品名称、商品成色、交易方式、联系方式为必须填写项。
⑶对于商品的成色,卖贴必须详细描述(详细规定见下面)。卖帖必须有实物图,实物图要全面、清晰,不能以不全或不清楚的图片将瑕疵掩盖。对于不按照要求上图或说明的,版主将先进行提醒,如不改正,进行锁贴处理,图片必须上传到本站,其它网站的图片链接视为未上传图片。
成色:
全新,是指未开封的盒装,无论内包外包均没有开启过,未使用的货品。
九九成新 是指仅仅打开包装盒,未使用或仅仅经过短暂使用,外表无任何使用痕迹的货品;
九五成新:是指使用过,成色很新,外观无使用过的痕迹;
九成新:是指有磨损或外观有轻微花痕,但外观完整,无掉漆和外观损伤;
八五成新:是指有少许磨损或轻微掉漆,无外观损伤;
八成新:是指有划痕或者明显的使用痕迹,无维修史;
七成至七五成新:是指有明显的磨损或明显的维修史,但不影响功能正常;
六成至六五成新:是外表有严重的损伤、有维修功能基本正常的货品;
六成以下,不作分类,请根据具体情况单独说明。
残品:是指失去了部分或者全部使用功能的货品。
说明:
1、以上分类仅针对物品本身的情况,出售时必须对物品包装、配件、说明书等情况另外说明,对于是供电方式是锂电的,应对供电时间作出具体说明。
2、按此分类规则,交易时必须对此类情况单独作出详细说明,否则视为欺骗行为。
3、出售物品时,请参照此规则对物品新旧评估,如情况复杂,难以估算,亦可将物品、配件、包装、说明书等具体情况逐一详细说明,并附实物图片。凡不作说明,只写某成新的,一律默认为参照此标准划分。一旦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即视为信誉不良。
⑷实体商家、个人商家的产品更新和其他相关信息发布,请在销售贴的首页进行,不得以回复形式发布,否则版主先警告,再犯者则锁贴处理。
⑸如帖子内仅是为了宣传销售网站、联系方式、主营产品等内容,而无实际的产品图片、销售报价以及不更新价格的交易帖子,我们将认为是广告贴,将全部移动到厂商广告论坛,如果被移动后还在交易论坛发布类似帖子,将封ID处理。
⑹对于只留下其他论坛连接,没有明确商品信息,直接删贴处理,并警告一次。
⑺对于工包、高仿、精仿商品,请注明商品生产厂家并上传清晰图片,注明有何附件和保修时间,没有上传图片的锁贴处理,对于严禁销售的产品一经检举核实,即封ID和删除所有帖子处理。
4、交易帖回帖规则:
⑴每个交易贴每天自己(包括马甲)只可顶贴1次,超过将锁贴处理,并警告一次。
⑵本论坛禁止任何形式的灌水行为,一经发现,警告一次。。
⑶本交易平台禁止任何形式的搭车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将对回贴进行编辑,并警告一次
5、交易结束
⑴交易完成后,如果对收到的东西想要发表一些表扬的话,请不要另开新帖,请发到原始交易贴后面。乱开新帖的,删除帖子;如果对交易有重大不满的,允许开1帖讨论。反映的问题要言之有据,文明用语。
⑵在没有明确证据表明被对方欺骗的情形下,谢绝在本站论坛申诉和讨论,本站管理员有权删除其帖子。
⑶个人卖家在交易已经结束后,请编辑原贴标题注明交易结束,例: xx月xx日 交易结束。对于交易结束的卖贴,版主将做锁贴处理。
6、其他注意事项
⑴严禁在交易平台内使用马甲扰乱视听,混淆黑白,一经发现,直接封ID处理。
⑵对于商家的任何形式的失信行为,一经发现,封ID处理。
⑶本交易平台禁止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对于人身攻击行为,一经发现,情节较轻的,警告一次,情节严重的,直接封ID处理。
⑷不是IMP3网注册会员,或没有通过本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如发生纠纷,请勿在IMP3网论坛申诉和讨论。对于在其他网站成交后发生纠纷的,请在成交的网站解决纠纷后再来本坛发布买卖信息,否则本坛有权删除买家、卖家发布的信息。
⑸违反本交易规则要求,被警告三次的,则封闭ID。
⑹本交易平台将自动删除40天及40天以上没有回复的帖子,如果有重要信息,请自行保存。
⑺由于违反交易规则被封禁的ID,即使注册新的ID也会被封禁(联系方式或店铺相同即被认为是同一人)。
四、交易的特别提示
1、交易前多了解卖家真实信息。尽量避免与未在本站注册的、或者注册时间短的人进行交易、尽量在交易论坛里进行讨论、在交易前最好通过可以使用的一切方式验证交易方的信用,例如,查看对方交易信用记录,向版主以及资深坛友询问等方式。
2、对要购买的商品要通过到网上查找相关的资料,使自己有一定的了解,买前向卖家了解好所售商品的具体细节。
3、详细约定交易条款,包括交易方式、货运方式、出现问题的解决方式。
4、选择正确的交易方式,尽量选择同城交易(货款当面交接)、通过第三方中介(如支付宝、论坛中介等)、邮局汇款(这样可以有对方的确切地址)等。
5、可以根据情况在论坛内发布交易监督帖。
6、货物到达后,给快递签收时,一定要当面开包裹全面检查货物,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实物的外观及配件和买方承诺的是否一致,及时检验货物的功能是否正常。包装损坏货物丢失等属于快递公司问题的,要拒绝签收,及时保留证据和快递公司交涉赔偿。要认真检查商品,要特别注意容量欺骗:以128M、256M的容量虚拟成1G、2G、4G的出售,以公模机最多,购买后拿到机器要格式化后拷入相同容量的MP3文件测试机器是否可以正常播放,发现实物和卖方的承诺不一致,及时和卖方联系反映情况协商解决如有问题要留下照片和截屏证据以利于投诉。
本规则由管理部(或交易论坛版主)负责解释。
[ 本帖最后由 lnpjf 于 2008.11.18 10:41 编辑 ]